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(2021年版)中,第三条: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,应符合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》的有关规定。请问这个“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”应该如何理解?是指外商投资企业本身在境内投资业务需要符合负面清单,还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企业也要遵从负面清单的规定?请予以指导,谢谢!
来信已收悉。现答复如下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》中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定义为“外商投资企业,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,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。”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企业若含有外资成分,在法律规定上也属于外商投资企业,应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》、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》(2021年版)相关法律规定。经办人:***(义甬舟专班);联系方式:0571****837